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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博爱协会章程

发布日期:2012-05-15 20: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协助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更充分地发挥大学生的才能和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对身心健康、博爱奉献、志愿服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了解,我们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在学院领导、系领导的支持下,由医学系团总支自发组织成立的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博爱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名称:博爱协会

第三条: 协会的性质:博爱协会是在院团委和系领导的监督与支持下,由广大爱心志愿者组成的经咸阳职院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地位的非营利性志愿服务团体。

第四条: 协会的宗旨:学习帮助实践,实践造就成功,提高自我服务意识,提升博爱奉献素养。

第五条: 协会理念:以人为本,团结互助,突出特色,服务同学。

第五条: 协会的目的:服务同学,提高同学实践锻炼的能力,完善咸阳职院技术学院大学社团团体体系。

第六条: 协会活动地点:咸阳职院技术学院校区及社区。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内容

﹙一﹚:对协会成员进行医疗健康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二﹚:向全院各系同学做医疗健康知识的宣传;

﹙三﹚:组织会员去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性机构,慰问、看望老人和儿童,并提供志愿服务;

﹙四﹚:举办给类文体娱乐活动,以及演讲比赛、诗歌朗诵大赛等;

﹙五﹚: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服务活动,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八条: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为主。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热爱集体活动,积极服务同学,原为本协会效力者;

﹙四﹚:凡具有爱心,热衷于各类服务工作者;

﹙五﹚: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新老同学;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经由协会理事会审查合格,即可吸纳为个人会员;

﹙二﹚:由协会办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一将加入即为本协会终身会员;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完成协会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六﹚:广泛团结协会会员,扩大协会影响力;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自觉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件。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返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过,将予以除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本会的最搞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生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元代表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召开经由理事会通过,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选举协会的会长、副会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的吸纳除名。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到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协会会长为本会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选聘协会理事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协会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四个部门。

﹙一﹚:秘书部工作内容:管理本会个种资料文件,拟写各种报告,通知,总结,统计等文书;负责对协会成员进行简单的医疗常识的培训与指导,工作人员为8人,秘书人员须有较好的写作能力,文字功底和专业水平,由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组织部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策划,效果评估,开会会场的联系安排和每年的招新工作,组织本会会员参加外部活动,由组织部部长管理内部各项工作,组织部内设8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有较好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三﹚:宣传部的工作内容:负责做好各项活动和本会各个部门的宣传工作,包括板报的设计书写,会场设计和布置,有宣传部部长负责部内日常工作,设有9名工作人员,宣传部人员需要较高的书写水平,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以及开展工作的协调能力;

﹙四﹚:文艺部工作内容:负责各项活动的文艺编排工作,包括节目的类型,服装、化妆的准备安排等,有文艺部部长负责部内日常工作,设有9名工作人员,文艺部人员须有较好的文艺天赋,较好的组织策划能力和艺术欣赏水平。

各部部长和成员须做好本职工作,忠于本会,工作积极认真,锻炼自我,服务同学。

第二十二条:年终评出优秀部长、副部长、优秀会员和最佳贡献奖,优秀工作奖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须由大二学生担任,任期一到二年

第五章:理事会的职责及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的选聘;

﹙二﹚:负责协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研究和制定财务管理 制度;

﹙三﹚:负责协会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考核;

﹙四﹚:调查处理违章违纪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来源会费

第二十七条:本会按照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吸取会员费。

第二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协会财务由理事会专人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收支明确,不得擅自挪用资金。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保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联合会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会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三十一条:本会终止活动须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社团联合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只对博爱协会有效;

第三十四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的理事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