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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严明“双节”纪律 防止“四风”反弹

发布日期:2015-09-28 11:49

    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咸阳职院纪委下发文件,严明“双节”纪律,防止“四风”反弹。

    明确目标任务,严明纪律要求。中秋、国庆“双节”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学院纪委重申“九个严禁”:严禁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景点门票;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购物卡、代金券等。    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主要是畅通监督渠道。市纪委将利用电话、网络、信访、成立检查组等多种渠道,为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并发动党风政风监督志愿者,积极提供“四风”问题线索,速查快处、严肃追究。学院纪委在“双节”期间,将配合市纪委的监督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29-33680020),随时接受师生举报监督。强化专项检查。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紧密配合全市集中开展的大规模明察暗访活动,做好舆论宣传,强化知耻知止氛围,紧盯“四风”突出问题,重点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四项”专项检查,通过举报登记、发票倒查、会计核算报销凭证、电子信息取证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典型问题实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严格执纪问责。院纪委对于举报检查发现和受理的问题线索,将建立台账,一一登记,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绝不姑息。对问题严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各院部党总支、处室党支部要按照上级和学院党委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主要领导要对本部门执行纪律的情况负总责,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倡导节俭、廉洁过节。同时,强化责任担当,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发现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