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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 咸阳职院办公室关于征集校歌词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3 11:06

各院、部、处、室: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它以艺术形式表达了全体师生的共同理想、意志和精神风貌。为了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树立形象,远播声名,学院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二、校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歌词

1.歌词要反映学院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能充分体现校训和学院精神。

2.歌词要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当代大学生特有的文化气息,反映我院学子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

3.歌词要简洁凝炼,朗朗上口,朴实自然,意义深远,具有原创性;长度适宜,有节奏感。

(二)征集曲谱

曲谱旋律优美感人,节奏流畅明快,能充分体现昂扬、向上的气概。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并适合广泛传唱。富有创意,避免与其他学校校歌雷同。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曲调形式不限。

(三)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杜绝抄袭其它作品。来稿以打印稿和电子版报宣传统战部,请注明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5月):宣传创作阶段

各院部处室在接到通知之日起,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师生中展开宣传,积极鼓励师生员工进行校歌创作。

第二阶段(2017年6月上旬):征稿征集阶段

各院部处室将遴选的稿件师生分组后,报送宣传统战部。各处室至少报送1—2份作品,各院部至少报送10份作品。作品于2017年6月10日前上报。

第三阶段(2015年6月中旬):校歌评选阶段

学院邀请词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校歌并在院内媒体刊登。

四、征集时间

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10日

五、征集方式

1.师生个人投稿。

2.词作品需交打印稿(A4纸要求标题为宋体2号字,内容为仿宋体3号字);曲作品交曲谱。

六、作品送交地点

院务楼515室

七、评奖方式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进行认真评选,提出推荐名单。

2.对评委会评审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进行公示,最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决定。

3.最终采用的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4.校歌一经确定,版权归属学院,学院有权播放、宣传和修订。

                                                         中共咸阳职院党委办公室咸阳职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