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系人员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科室必须安排每天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传达和执行。如因失职而贻误工作,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医学系人员签到制度,除上课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每天上、下午按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之内签到,无故不签到者视为矿工,医学系不定期地抽查签到情况。
3.每月25日之前上报本科室的月考勤,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上报,并将每个人的详细情况汇总,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学系办公室。
二、请假制度
㈠病假
职工请病假须持校医院证明,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休息(急症例外),病假条需上报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㈡事假
1.职工1天以内事假,需写请假条由科室主任批准,批准后方可离岗;1~3天事假,需写请假条由系主任批准,事假条需报医学系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事假,需写请假条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事假,须由医学系主任批准,请假条由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㈢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
2.超出请假时间者。
3.虽已请假,但事后查出不属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