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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人员考勤、请假制度

发布日期:2010-06-24 10:22

医学系人员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科室必须安排每天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传达和执行。如因失职而贻误工作,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2.
严格执行医学系人员签到制度,除上课人员外,其他人员须每天上、下午按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之内签到,无故不签到者视为矿工,医学系不定期地抽查签到情况。

3.
每月25日之前上报本科室的月考勤,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上报,并将每个人的详细情况汇总,由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学系办公室。

二、请假制度

㈠病假

职工请病假须持校医院证明,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休息(急症例外),病假条需上报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㈡事假

1.
职工1天以内事假,需写请假条由科室主任批准,批准后方可离岗;13天事假,需写请假条由系主任批准,事假条需报医学系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事假,需写请假条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2.
科室负责人请事假,须由医学系主任批准,请假条由医学系办公室备案。

㈢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者。

2.
超出请假时间者。

3.
虽已请假,但事后查出不属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