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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发布日期:2010-06-24 10:31

                                          医学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考试工作,医学系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组长由医学系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副职担任,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秘书组成。

二、工作职责

1.
检查出题过程和试卷质量。试题库由基础部统一掌握,各教研室在考试前2周到基础部微机调题,由教研室主任对试题进行质量把关。试卷呈ab卷,难易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试卷内容仅限于教研室主任掌握。严防任课教师任意缩小考试范围或划重点,甚至试题泄密事件的发生。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和基础部主任签字后,送教务科。

2.
检查考场纪律。 监考人员由主考通知到本人,保证监考人员按时到位。考试前监考人员整理教室卫生并清理与考试有关的任何书籍与资料,检查考生准考证、学生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宣布考场纪律。考试中学生单人单桌,每一考场的两位监考教师要将姓名写在黑板上,以便学生对监考教师进行评议。监考教师要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准迟到、抽烟、相互交谈、坐在教室内;基础部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巡视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3.
检查考试阅卷工作。考试结束后,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及时阅卷。阅卷采用密封卷和集体流水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