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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

发布日期:2010-06-24 10:33

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切实保证我系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两级责任人
(一)医学系系主任是医学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教研室主任是教研室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二、职责
(一)医学系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化的教育理念,确保教学工作在系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2.
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适时提出和更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远景规划。
3.
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
4.
定期召开系办公会研究教学工作。
(二)教研室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1.
执行并落实学院总体教育教学规划,有效保证系教学工作在教研室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2.
切实保障系教学工作在教研室的畅通运行。
3.
根据系统一安排,抓好教学质量的定性定量考核。
4.
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