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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任职职责

发布日期:2010-06-24 10:38

    一、基本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基本规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刻苦钻研业务,求真务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4.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6.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教授职责

    1.善于言传身教,注意在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作风、渊博的知识教育影响学生,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同时能结合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实际,协助党政部门做好学生、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2.承担本、专科生的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定额。

    3.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动态,能站在学科前沿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开拓新研究领域,担任某一学术及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提出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主持和指导研究经济建设、医药卫生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发表或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发表高质量、高水平的4.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学期在院、部、学系或教研室报告一次。

    4.指导年轻教师、硕士研究生或经审定后指导博士研究生及访问学者。主持或指导本学科梯队建设。

    5.领导本学科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6.指导实验室和教材建设工作,主编、主审教材、专著和主持教学法研究。

    7.临床课教师能履行主任医师职责,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学科复杂疑难问题,对下级卫技人员进行指导。

    三、副教授职责

    1.担任过兼职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协助党政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系统担任两门及其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定额。

    3.掌握本学科的学术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提出或设计有较大实际意义或有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解决经济建设、医药卫生或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需要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每年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电教片、幻灯片教材、专著等)

    4.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学期至少在院、部、学系或教研室报告一次。

    5.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专著,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教学手段。

    6.指导青年教师和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

    7.担任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临床课教师应履行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职责,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开展本专业疾病诊治和解决技术操作中复杂疑难的问题,对下级卫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讲师职责

    1.善于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帮助学生不断进步。任现职期间,必须有担任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含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

    2.公共课、基础课的教师要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专业课教师担任过某些专业课部分或全部讲授工作。

    3.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电教片、幻 灯片教材等)

    5.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学系或教研室报告一次。

    6.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

    7.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实习课等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定额。

    8.临床课教师能履行主治医师职责,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对下一级卫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五、助教职责

    1.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2.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课、毕业论文,经试训合格可担任某些课程的讲授工作。

    3.参加实验室建设(助教任职期间至少有一年参加实验室工作),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 、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改活动,参加实验指导的编写,或根据需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教学管理等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和其他学术论文。

    5.参加校、院、部、学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等学术活动。

    6.临床课教师履行住院医师职责,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规性专业技术问题。